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(2026年第8号)
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税务文书送达公告
(2026年第8号)
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》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,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,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苏州税二稽处〔2026〕6号。处理决定如下:认定你单位开具的281份增值税专用发票为虚开,限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15日之内按照规定进行相关账务调整。
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,即视为送达。
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,到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领取《税务处理决定书》,或联系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以其他方式领取。
联系方式:
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
李秉正 0512-69826997
特此公告。
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《税务处理决定书》公告送达名单
| 序号 | 纳税人名称 | 纳税人识别号 | 税务处理决定书 文号 |
|---|---|---|---|
| 1 | 昆山创绪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| 91320583MA1M99AJ1M | 苏州税二稽处〔2026〕6号 |
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
2026年1月20日